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 2025年中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办法
发布日期:2025-10-09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爱岗敬业、钻研教学的积极性,更好发挥职称工作的导向激励作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报条件
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进行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和推荐,符合《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规定的中、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1.当年有旷工现象的;
2.在园外从事有偿服务活动者,当年不得申报;
3.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当年不得申报;
4.违反关于规范教师行为有关禁令的,当年不得申报;
5.拒绝承担教学、教研任务和班主任等工作,或不能履行现岗位职责的,当年不得申报;
6.工作严重失职,造成恶劣影响,受到上级相关部门通报批评的,当年及下一年度不得申报;
7.未经过单位职称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的,不得申报;
8.已定性为教育教学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并从下一年度起2年内不得申报;
9.不遵守示范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调动工作要求者,3年内不得申报;
10.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中,提交虚假材料的3年内不得申报。
二、推荐指标
中级职称指标:3个
三、推荐程序
(一)成立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1.职称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红新
副组长:杨绯王文娟
成员:李元丰李臻王新芳李红芬
李巧鸽孙昳窈姚利欢常明军
2.职称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观永
成员:聂青云李向利
备注:凡当年晋级者不得参与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二)组织教师学习讨论《天坛路幼儿园中高级教师职称推荐办法》,并在校园网和园所公示公告栏公布。
(三)个人申报。申报人提供的参评材料和证件在单位统一公开展示,未经展示的材料、证件一律不得上报。
(四)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量化积分,分数高者确定为推荐对象。
(五)公示。
(六)公示无异议后,向上一级部门报送。
四、职称量化赋分细则
本细则主要包含必备条件和学校量化积分两个方面。
(一)必备条件
申报晋升一级教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二(其中1为必备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或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3年以上,或者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具备大专学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4年以上;或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任教,聘任二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2)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教育或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3)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4)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3年以上,受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5)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参与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参与完成县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研究。
申报晋升高级教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二(其中1为必备条件):
(1)具备博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2年以上;或研究生毕业或具备硕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城市幼儿园任教,聘任一级教师岗位任教7年以上。且须有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1年以上的经历。
(2)主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研究性学习、劳动教育、学生社团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以及思政课专职教师主持开展思政实践等活动,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市1次或县2次。农村学校教师主持完成上述相应活动并获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或组织观摩学习。
(3)参编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2万字以上的地方教材、教师指导用书。农村学校教师1万字以上。
(4)参加省级以上教育教学质量评价命题1次以上。农村学校教师参加市级以上1次。
(5)参与完成省教科研课题,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3名)完成市教科研课题1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教师参与完成(限前3名)县教科研课题1项。
(二)量化积分(100分)
1.工作年限积分(上限为15分)
(1)任现职工作年限积分:从符合晋升高一级职称的任现职年限起,以后每增加一年加0.5分。
(2)教龄:1—15年每满一年计0.2分;15年以上每满一年计0.5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不计分)。
(3)园龄积分:来本园工作第二年起,每年加0.5分。
2.担任职务积分(上限为5分)
担任园级领导每年加2分,担任中层每年加1分,担任业务专干或年级组长每年加0.8分,担任教研组长、班主任每年加0.5分。
3.任现职以来的荣誉表彰积分(50分)
(1)教学业绩(25分)
①荣誉称号:省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省级名师等加5分,市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加3分,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优秀班主任等加2分;其余的省级加2分,市级其它加1分。
②优质课:任现职期间讲授过的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省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4分,三等奖加3分;市级一等奖加4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其余的优质课省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
③课题:省级以上教科研课题结题,加4分;市级教科研课题结题,加3分。
④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制作: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
⑤辅导奖:个人赛事省级每次加1分,市级每次加0.5分;团体赛事每次加3分。
⑥优秀案例、课件、演讲比赛:省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市级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加1分。
⑦获得市级及以上其他奖励的每次加0.5分。
(2)学校表彰(15分)
①园模范:每次加2分。
②获得园级优质课、基本功大赛、玩教具大赛等奖项一等奖的,每次加1分。
③被评为园读书先进个人的,每次加1分。
④获得园级其他奖励的每次加0.5分。
(3)其它荣誉(10分)
①论文、读书心得、园所经验交流材料:CN刊物发表的,国家级加5分,省级加3分,市级加2分,济源教育加1分;获奖论文加0.5分。
②通讯:网站发表的,市级及以上加0.2分;报刊发表的,图片新闻+0.5分,专题报道+1分。合作通讯只加相应等级的一半分。
4.日常工作积分(20分)
近三年个人学期考核总分累加(教师因长假等原因当月没有考核积分的,按照四类考核的平均分计算),按排名先后顺序折算分值,排名第一者计20分,其余人员依次计分。(如第一名98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5分,那么第一名积分为20分,第二名积分为90除以98乘以20,第三名为85分除以98乘以20。)
5.民主测评积分(10分)
组织全体在编教师对申报人员进行民主测评,按测评得分高低进行排名,得分最高者计10分,其余人员依次计分。
(三)考勤
本学年考勤实施减分制,一天减0.2分,迟到、早退一次减0.1分。
五、其它要求
1.在职称评定中,有采取不正当手段伪造证件、越级上访、告状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本年度职称评定资格,且两年内不得申报。
2.推荐过程中,在2025年9月26日前已完全符合豫人社办〔2022〕67号文件职称评审业绩要求的人员予以优先推荐。
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
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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