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幼信息港
天幼公告

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幼儿园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

来源:济源教育网  发布日期:2014-02-25   浏览:  次



  为创新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扩大优质资源,提高办园水平,初步实现“公益、普惠、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全市学前教育更加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济源市教育局2014年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突出公益性和普惠性,进行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扶持优质普惠性民办园,全面实施幼儿园“1+N”管理模式,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科学保教,努力构建城乡均衡发展、公民办互动发展的管理机制,提升我市学前教育质量。

  二、主要内容

  (一)鼓励集团化办园。鼓励现有优秀幼儿园采取集团直办园、托管园、指导园等形式,对薄弱园进行托管、指导,做优做强,并逐步形成集团“统一经营管理、统一办园条件、统一设施设备、统一教师队伍、统一经营核算”的管理体系,充分发挥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初步实现优质园集团化、规范化连锁发展。落实《济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提供优质普惠学前教育服务。

  (二)探索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公建民营幼儿园是指由政府无偿划拨土地,按照《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试行)》,由各级政府出资兴建,经公开招投标形式委托具有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管理运营,具有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幼儿园。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政府投资建设、社会融资运营、保本微利运行、群众普惠受益”的公建民营办园模式,委托有办园经验和办园资质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对幼儿园进行运营,并提供优质普惠性服务。

  (三)扶持优质普惠民办园发展。根据《济源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暂行)》文件精神,对于我市经过教育部门认定的三星级(含三星级)以上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给予扶持,扶持内容包括专项资金支持、派驻公办教师、享受师资培训资金扶持等,引导民办幼儿园提升办园水平,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普惠性学前教育。

  (四)全面推行“1+N”管理模式。选取省市级示范园为“1”,带动镇(街道)公办园发展。同时以镇(街道)为单位,各中心校选取本辖区优秀园带动其他园,建立学前教育发展共同体,实现“幼儿园科学发展、教师专业进步、幼儿健康成长、共同体幼儿园良性发展”的目标,全面提升办园水平。

  (五)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深入开展“携手结对”工作,依托省、市级示范园分别带动1—2所潜质园,通过组织专题讲座、课堂教学观摩、送教下乡等活动,加强园所管理,促进保教常规,提升办园水平。开展省、市级示范园创建活动,扩大我市优质学前教育资源。

  (六)严格科学保教。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学习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要求,深入开展幼儿园“星级评定”活动,坚持以幼儿为本,遵循幼儿成长规律和学前教育规律,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逐步防止和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教师[2013]1号)要求,积极争取编制、人社等部门补充公办教师。通过加大考核力度,要求各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幼儿园逐步配足配齐教职工;将幼儿园教师的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划,对幼儿园园长、教师和保育员进行有步骤培训,逐步做到持证上岗。根据《济源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学历层次提升工作的意见》(济教〔2012〕128号)精神,促进幼儿教师以自考、函授等形式参加学历提高培训,不断提高幼儿教师学历层次,提升队伍素质,提高保教质量;严格落实《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管理工作的通知》(济教师〔2012〕278号)、《济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济源市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源市幼儿园教师行为十不准〉的通知》(济教幼〔2013〕234号)文件精神,将所有幼儿教师纳入统一师德师风管理,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加强幼儿教师师德师风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各中心校、幼儿园具体实施,明确工作目标、任务、重点和步骤,为管理工作改革提供必要保障。

  (二)加强沟通协调。沟通协调学前教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结合部门职责,积极参与,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学前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提高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事业重要性的认识,形成全社会都来关心、重视、支持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发展。

  (四)强化工作考核。依据国家和省学前教育相关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加强督导检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济源市天坛路幼儿园 © 版权所有 电话:0391-6918120 信箱:jysttlyey@163.com

地址:济源市天坛路与黄河大道交叉口西南角 邮编:454650

友情链接: 济源天幼 济源研修茶座  济源之窗 济源教育网 济源网站建设